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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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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水塘和水庫,它們不止是本地供水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少水塘周邊用作公園和步行徑,為居民提供休憩場所。不過,這些水塘和水庫又有著怎樣的歷史呢?讓我們為大家逐一介紹。
映山湖畔:細數澳門的水庫
“凡立國都,非於大山之下,必於廣川之上;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溝防省;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規矩,道路不必中準繩。”《管子.乘馬》,這是中國早於春秋時代,政治家管仲提出的一套城市發展原則,簡而言之,就是圍繞著供水問題,沒有足夠供水,城市經濟就不可能發展起來,至於城市輪廓的規整與否反而是其次。
供水與城市發展
民國三十年 (1941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12月13日,署理行政局局長布英沙公佈全澳用電戶包括居民、商店、酒店、工廠和娛樂場所,均須少耗電量20%~80%不等。傅玉蘭主編:《抗日戰爭時期的澳門》,第191頁。
公佈全澳用電戶均須少耗電量20%~80%不等
光緒六年(1880年2月10日─1881年1月29日)12月16日,澳門政府批准議事公局訂立的限制火水燒油章程。火水棧應建在澳門城外,只准在媽閣地方,過媽閣廟之後方准建棧,或在由三巴門往關閘馬路之處建亦得,該處須經官淮。澳門城內,無論在鋪或在屋,不准存貯火水過於2罐或1箱。《澳門政府憲報》1881年1月1日第1號。
澳門政府批准議事公局訂立的限制火水燒油章程
今天在澳門城市的樓宇中,只要扭開水龍頭,就可以得到潔淨的食用水。然而,在1932年由黃烈、王金玲合資創立的「澳門自來水公司」以極基本及簡單的方法供應食用水之前,澳門的房屋在建造時並沒有裝設供水喉管,雖然,早在一份1912年的「澳門民間建屋及屋宇宜合衛生章程」內規定「屋有自來水管者,不能直接廁所或能損衛生之處所,必須設造水池隔開」。
自來水與樓房
順治五年(永曆二年/1648年1月25日─1649年2月10日)澳門有2艘商船赴望加錫進行貿易。又有5艘船赴馬六甲開展貿易,馬六甲有3艘船抵澳門進行貿易。 G. B. Souza, The Survival of Empire: Portuguese Trade and Society in China and the South China Sea, 1630-1754, p. 93, p. 218.
2艘澳門商船赴望加錫開展貿易
水是生命的泉源,不論飲用和生活都離不開用水。在自來水普及之前,澳門居民主要依靠井水和泉水,使用地下水源維生。踏入二十世紀初,澳門城市發展和衛生需求等因素下,澳門開始發展自來水供水系統,供應經過濾和消毒的淡水給居民。然而,澳門缺乏充足的淡水源,因而在1960年代起與內地政府共同處理供水的問題,包括在珠海修建大型水庫及建立輸水網絡,解決澳門的供水問題。這篇文章將向大家回顧澳門供水的歷史,如何從本地水源轉向西江水。
澳門水史——回顧澳門百年供水的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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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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