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居民素有结社的传统,社团作为集结、对话和协调的平台,其后也出现为居民、社区和社会提供服务的组织,在澳门社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生活中一直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澳门又称为“社团社会”。早在1569年,仁慈堂已在澳门成立以救助本地穷困人士,其后居澳葡人社群亦组织不同的宗教和慈善组织。至于华人社区,较早出现以血缘性和神缘性主导的民间组织,透过共同奉献来维系社区。随着华商的地位提升,他们除了成立镜湖医院和同善堂等慈善组织,亦成立政商性社团,如澳门中华总商会等。在葡治时期,这些社团除了团结彼此、服务社会之余,也成为民间与政府沟通的重要桥梁,至今仍然发挥巨大作用。
截至2019年6月,澳门的社团数目已超过9,200个,社团种类相当多元化,包括艺术文化、科学及科技、业主会、体育、法律、教育及青年、基金会、工商及服务、文娱活动、专业、环境保护、宗教、卫生、社会服务、劳工和其他共16种类型。这些社团数量之多、历史之久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这也是澳门社会发展的一大特色。
参考资料:
娄胜华:《消逝与新生:澳门民间结社的变迁及其线索》,载吴志良、金国平、汤开建主编:《澳门史新编》(第三册),澳门基金会,2008年。
“社团”,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印务局网:
https://www.io.gov.mo/cn/entities/assoc。
时至今天,澳门社团种类走向相当多元化,包括工商组织、教育、文化康乐、专业组织、社区组织、同乡会和公民社团,在澳门社会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