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荒,一个大家时常从老一辈口中提到的艰苦经历,人们需要到街上的水车去购买淡水,每天只能用有限的水过活。哪么在澳门历史上发生过多少次水荒?水荒又是怎样打乱居民的日常?澳门又是怎样摆脱水荒的日子?这次我们将回顾在1948年至1967间的八次制水,了解二战之后澳门水荒的历史。
1948年的水荒——轮候食水的日子
1948年3月,港澳地区出现天气亢旱的情况,导致降雨量大减,新口岸水塘干涸【1】。由于情况不容乐观,澳门市政厅发出公告劝喻居民不要浪费用水,并预告情况恶化的话,将会限制每日的用水【2】。不久,自来水公司经澳门市政厅同意,在4月起实施新的供水模式:室内的水喉维持供水,但管道内供应的是盐分稍多的咸水,可用作洗澡和清洁之用;而食用的淡水,则由公司派出水车,运到指定的二十二个地点出售,居民可按时带水桶购买;茶楼和餐厅等用水较多的商户,也可向公司洽购水车上门的服务【3】。
在4月1日,自来水公司开始临时供水方式,却出现各种混乱的情况,如运送淡水的车辆和水桶不足、货车无法驶入小巷供水等,导致大批居民在街上排队等待,而茶楼、食肆和旅店等因缺乏淡水而无法营运,引发居民和商户的不满【4】。澳门旅业同业公会(今澳门旅业职工会)、建筑商会(今澳门建筑置业商会),以及内港区330家商户先后向中华总商会呈请,请求出面与政府和自来水公司商讨重新使用水井和恢复运载银坑的淡水来澳,以解水荒之苦。经过商讨后,澳门市政厅同意重开十九处公共水井供居民汲水,而港务局也答应协助卖水艇到银坑运送食水,一时间内港有近百艘水艇运水【5】。
水荒的日子持续大半个月,直到4月下旬迎来好消息。自来水公司表示青洲河水味道转淡,可抽取河水供应,加上连日降雨,蓄水池储存大量雨水,宣布在4月27日试行恢复供水,其后在5月1日正式恢复,长达一个月的水荒告一段落,而市政厅亦下令重新填封街井【6】。
抽取西江水
澳门自来水公司早期的供水,除了依靠东望洋山、新口岸水塘等水库蓄积雨水,另一个水源是青洲河道(或前山河道)。大家或许会问,澳门位于河海交汇的咸淡水交界,河水与海水混在一起,会不会影响饮用?
的确,青洲河道的水是带盐份的半咸水,但并不代表完全不能饮用,只要半咸水有足够的淡水稀释,河水的盐度便可回落至可饮用的淡水。每年旱季过后(四、五月之后),待西江的上游降下豪雨,大量的河水随河道南流至珠江口,此时青洲河水的盐度回落,自来水公司便会抽取河水供应居民和储蓄到水塘里。因此,澳门在二十世纪中叶发生水荒时,西江水南流是缓解荒情的关键因素之一。
值得一提,青洲河水不是随时随地都能抽取的,一方面需要时常检验河水的水质,因为盐度随时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有变,另一方面是抽取时需要考虑水流、风向和天气等因素,一旦遇上风雨天气便无法抽取。这是为何自来水公司全年可抽取青洲河水的时间只有一百多天,使澳门的淡水供应相对不稳定【7】。

图1 青洲水厂兴建中的水塔(照片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提供)。
1950年的水荒——无雨的春天
1950年的春天,燥热的天气令人联想起前年的水荒,加上香港已经实施限制供水,人们已经担心水荒重演【8】。由于旱情持续,加上储水日渐减少,自来水公司在1950年3月5日起限制街喉的供水时间,预先减少淡水的供应,同时也尝试提早检验河水,检测河水的盐度是否适合供应【9】。在4月初,自来水公司一度传出西江水流入的好消息,预计可以抽取河水供应【10】。
然而,西江水潮未如预期流至澳门,而天亦未有降下大雨,政府和自来水公司宣布在4月12日起进入第二级制水,采取与1948年水荒相似的措施,室内的水喉供应咸水(每立方米0.34元计算),而售水站出售食用淡水(每立方米0.58元),每日上午八时至下午六时出售【11】。制水令宣布后,居民和商户纷纷拿出大大小小贮水的容器,如酒桶、水桶、电油桶、火水罐、瓦缸等,趁在制水之前自行贮水,而平日无人问津的瓦缸和火水罐,一夕之间成为全城最抢手的商品【12】。除了砂煲罂罉被「炒」起来,一些投机份子也前往银坑和内地运载淡水到澳门出售,而政府其后也暂时批准在十四号码头售水【13】。
在4月尾,西江上游下起大雨,洪流顺河道南至澳门,河水的味道转淡,公司开始抽取河水,最终澳门在5月5日起解除制水令,恢复正常供水,同时亦禁止外来水入口【14】。
1955年的水荒——一次漫长的水荒
1950年初的水荒结束后,澳门在数年之间没有闹水荒,虽然居民用水量呈上升的趋势,但水塘的储水仍然足以应付耗水,渡过1951年至1954年的旱季,这并不代表水荒的威胁结束了。在1955年1月3日,自来水公司召开一场记者会,向居民公布一个可怕的消息:澳门的储水量仅能使用七十天,但下一次抽取河水的日期估计要等至少一百天(换言之,全澳门居民只能依靠七十天的储水量来挨过一百天),因而希望居民减少用水,否则将实行限水措施【15】。然而,当时人们万万没有想到,这场水荒竟然是漫长的五个月之久!
在1月15日,自来水公司开始初步的限制措施,先是限制在台山、筷子基、青洲等地免费街喉的开放时间【16】。其后,限水令进一步扩大至自来水用户,在2月1日起,用户需要减少用水量,若发现超标,先予以警告,再犯者即割断水喉,直到限水令解除为止【17】。
在制水令实施后,由于开放的街喉数量减少,而且仅在上午供水,各处售水站、水喉和街井都大排长龙,气氛充满一股「火药味」,担水的人为了争水而发生口角和打斗。在2月11日凌晨两点,一名担水妹和两名小孩带着六个火水罐来到港务局大楼附近的街井担水,但一个担水妇人认为小孩无资格取水,两人因而吵起来,不久双方的「姊妹」们拿着担竿到场,互相谩骂,大战随时一触即发,幸好值班的水警赶到现场,两帮担水妹的冲突才得以平息【18】。这场街头上的冲突无非就是担水妹「争饭食」,由于用水紧张,水价也随之水涨船高,送水工从原本每月只有两三元的收入,一下子倍增至每天可赚四、五元,送水工和担水妹成为热门行业,不少人穿梭各处街井、私人住宅的古井或郊区打水,借水荒大赚一笔,茶楼、泡水馆、理发店也以出售淡水来加价【19】。

图2 澳门水荒时人们在担水回家。
制水令发布后两个月,天没有降下大雨,河道的水亦未符合饮用的条件,水荒却日渐严重,菜田的农地被日光晒至干裂,连井水也被掏到干涸,不单是人口稠密的澳门半岛,氹仔亦同样出现水荒【20】。由于水荒未见有任何改善,水塘的储水也几乎见底,尽管4月初曾经降下大雨,为人们带来一线转机,但雨量并不足以解决旱情,而水塘的储水更只能支撑澳门居民十天的用水量【21】。面对告急的灾情,澳门在4月25日起实施第二级制水,水喉改为供应咸水,公司在街上开放十一个售水站给居民买水【22】。除了售水站之外,居民亦绞尽脑汁开拓新的水源,人们纷纷重开封闭多时的水井,也有人前往氹仔和路环的山上取水,再运到澳门出售图利【23】。水荒的旱情持续至5月初,澳门迎来几天的大雨,加上河水盐度降低,自来水公司能够抽取河水,最终这场为期五个月的水荒在5月12日解除,淡水供应重新恢复【24】。
1955年的水荒可说是澳门居民经历的漫长恶梦,居民每天浪费大量时间和体力来寻找和轮候食水,为了“扑水”而身心疲累;而公司和商户也花钱雇用送水工和货车运水,造成相当损失。
1958年的水荒——突如其来的六日水荒
经历过1955年的水荒后,自来水公司随即着手修缮和改建新口岸水塘,一方面减少储水的流失,另一方面是增加储水量,期望能解决澳门的供水问题【25】。考虑到水塘的面积广阔,加上不妨碍日常供水,水塘的工程分多期进行,第一期先在1957年进行,其后开始第二期的工程【26】。另一方面,澳门在1956年和1957年头的旱季都没有出现严重的水荒,人们都希望水塘的工程完工后,一切便好起来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水荒重新唤起人们的恐惧。
在1958年春季,澳门地区频频下雨,加上河水盐度降低,自来水公司顺利抽取淡水储备在水塘里,相信这一年不会发生水荒【27】。然而,在5月份却罕见地没有下大雨,而河水又因咸度问题而不宜抽取,水塘的储水日渐减少,只能应付二十多天的用水量【28】。有见及此,自来水公司在6月12日起紧急实施制水,每天仅供水四小时(由上午7点半至11点半),包括所有免费街喉和售水站,如果无法在这段期间取水,则只能到二龙喉或青洲水厂的水站取水【29】。过去的水荒时,公司曾经改为供应咸水,但考虑到盐份容易留在喉管,造成损坏,因而不再在自来水管道供应咸水。制水令来得非常突然,令人防不胜防,一时间全部居民赶到街喉和售水站,争取在四小时内取水。尽管限水令在6月18日起解除,时间不足六天,但这次水荒却令居民对自来水公司和政府深感不满,要求拿出实际的改善措施【30】。
为了解决翌年供水紧张的问题,澳门市政厅和自来水公司采取多项措施:第一是继续水塘的工程,增加水塘的储水量;第二是解封部分的水井,增加水源;第三是勘探地下水源;第四是向内地政府请求修建管道抽取西江水【31】。在1958年11月,钻井的团队带着机器抵达澳门,他们先在高士德大马路和俾利喇街交界的空地,以及六和水塘旧址勘探,后又在马交石尝试,但都无功而还,标志着寻找地下水源的希望告吹,唯一的出路只有向内地政府请求供应西江水【32】。
1959年的限制——在干涸中等待转机
澳葡政府在1958年向内地请求供水,这不仅是澳门长年受水荒困扰,也与前山修建水闸有关——在1958年10月,中山县政府在前山修建水闸(今中联珠围海堤的一部分),防止西江河水泛滥,但这也可能阻碍西江水南流澳门,影响日后在青洲抽取河水供应【33】。因此,自来水公司考虑修建连接前山水闸的管道,以及在湾仔的竹仙洞和银坑兴建水库,并请求中华总商会代向中山县政府商讨,商会代表马万祺、陈直生与自来水公司代表前往中山县讨论【34】。经过多次讨论后,在1959年1月,广东省当局及中山县当局允许修建竹仙洞和银坑两座水库,而在水库竣工之前,自来水公司临时修建一条接驳前山水闸的输水管,暂时解决澳门居民用水紧张的情况,公司随即准备输水管与水库的工程【35】。
虽然内地政府的回应为澳门供水的问题带来一线曙光,但距离黎明仍然是漫漫长路,不论输水管或水库的工程都需时建造,有见及此,澳门在1959年1月16日起实施限水令,一方面自来水用户按照水表度数限制用水,另一方面缩短街喉的供水时间【36】。限水令实施后,各个水站和街喉出现轮候的人龙,因争相恐后而口角和打斗时有发生,甚至有担水妇人因生计而轻生的惨情【37】。自来水用户虽然不用上街,但也为随时超标而提心吊胆,在3月上旬全澳门8,000家自来水用户之中,已有上千户超标被警告,有十五户更因两度超标而停水一个星期【38】。另外,一些骗徒和贼人也假冒抄表员骗取水费或入屋行劫,更有恶霸在深夜占据免费街喉,向取水的居民勒索【39】。这次限水令一直延续至1959年6月,自来水公司从青洲河道抽取足够的储水后,终于在6月5日解除长达五个月的限水令,供水终于恢复正常【40】。
在水荒期间,前山水闸的输水管与湾仔两座水库的工程如火如荼地赶工。在1959年8月5日,青洲水厂的抽水机房与前山水闸的输水管成功接驳,整条输水管长达300多米,由14寸口径的铁管组成,经试行后可随时从水闸抽取河水供应澳门【41】。一个月后,竹仙洞水库在9月基本竣工,最大储水量达到240万立方米,设有管道把淡水直接输往新口岸水塘,而银坑水库亦赶在年底完成【42】。
图3 竹仙洞水库。
在1960年初春,新口岸水塘因修缮漏洞无法大量储水,加上天气亢旱的关系,储水量降至5尺(约1.5米),一度引起居民担忧随时限水,直到3月8日中午,竹仙洞水库正式输往青洲的自来水厂,再直接供水给用户,而相较于以往从内港抽取的河水,竹仙洞的淡水盐度远低于河水,入口更清甜【43】。至于银坑水库,则在5月左右完工,其储水量达140万立方米【44】。据当时自来水公司的统计,澳门约有十五、六万的人口,每年耗水约220万立方米,而修建水库的中山县工程人员表示,竹仙洞和银坑水库每年合计可供320万立方米的淡水,相信澳门无需再担心食水的问题【45】。随着两座水库运作,加上自来水公司在前山和内港河道抽取淡水,三管齐下,水塘的储水达到17尺(约5.83米),创立历史新高【46】。
高地供水的问题
在二十世纪中叶,澳门居民的供水困难可不单只有水荒,居住高地的用户,包括龙嵩街一带(岗顶)、镜湖马路一带、西望洋山、红窗门等,时常发生供水缓慢的问题【47】。在水荒发生期间,高地的自来水用户更因为水压过低而没有水供应。一方面原因是1960年代起自来水用户增加,另一方面在于公司未有更新供水的管道,导致供水速度缓慢。因此,自来水公司在1960年代更换自来水管道,并在1970年在东望洋山修建高压水塘来增加水压,改善高地的供水问题【48】。
1963至1964年的水荒——罕有的一年两限水
竹仙洞和银坑水库的运作之后,大大改善了澳门供水的情况,即使1961年和1962年同样干旱,供水的情况没有出现紧张,但并不代表供水问题自此一劳永逸。在1960年初期,澳门人口持续增加,而自来水用户也增至过万户,居民的用水量只会愈来愈大【 】。与此同时,广东地区在1962年下旬出现罕见的旱灾,天气异常亢旱,炙热的天气夺走地上的水分,不但是澳门的水塘,连内地的水库也渐渐出现干涸。
早在旱情高峰之前,澳门自来水公司已经有所行动,在1962年10月向珠海县政府请求,增建另一条连接前山水闸的输水管,不久珠海县同意工程,并在12月31日动工【50】。工程大约花了两个月,在1963年2月3日开始从前山水闸抽取河水,希望双管齐下提供食水给澳门【51】。原以为只要输水管建成,一切便好起来,但实情却没有甚么改善,因为连水闸内的水也是盐度超标,无法供应【52】。既然双管不足够,那么再增建多一条输水管,这次是增建多一条连接竹仙洞水库的输水管,增加水库的供水量【53】。尽管珠海县允许新的工程,但修建管道还是要花一些时间,眼看水塘的储水量低到严重水平,自来水公司在澳门市政厅的同意下,在2月25日起实施制水,所有自来水用户、商户和机构限制用水,而公共售水站和街喉也缩减开放时间【54】。
正如过去的水荒一样,限水令提出之后,伴随而来是恐慌的居民、轮候的人龙、街喉前的争执和冲突、骗徒和恶霸藉水荒图利,出现各种因缺水而生的混乱【55】。黑沙环和新口岸是其中一处受灾较深的区域,因为该区设有大片菜地,但久旱不雨的天气之下,田地被晒至龟裂。在限水期间,政府和自来水公司禁止用户浇灌,不论是在花园里淋花或是灌溉菜地,经劝戒后再犯,将要面临停水的处罚【56】。因此,菜农们只能想尽办法另觅水源灌溉,一些人挖掘水坑蓄水或远赴离岛打水,也有人到新口岸和渔翁街的水塘偷水,而一些恶徒见到菜农求水心切,借机霸占水井向取水的人索取「水费」【57】。氹仔和路环的水荒同样严峻,当地的水塘已告干涸,多口水井都被淘到见底【58】。
在3月11日,竹仙洞水库的新输水管开始正式供水,但在这场旱情中,不过是杯水车薪,无法改变水荒的情况【59】。踏入四、五月,澳门迎了数次豪雨,而前山河水的盐度间中降至可饮用的水平,加上湾仔的两座水库供水,稍稍缓和水荒,自来水公司向居民增加供水,亦放宽部分超标用户的处罚,让居民看到解除制水的一丝希望,但旱情尚未过去,随时再次陷入危险水平,因而公司一直未敢解除制水。直到7月,澳门的储水量增加至安全的水平后,自来水公司终于宣布8月1日解除这场五个多月的限水令【60】。
限水令解除后,新口岸水塘的储水量在8月时一度达到最高锋的19尺(约6.33米),但1963年是大旱之年,过往夏季雨水丰富,但这年却因旱情而雨量大减,河水也因为咸度过高而无法抽取,在10月时达到令人担忧的地步【61】。有见旱情愈发严峻,政府和自来水公司担心储水无法撑到翌年初春西江水至,加上前山水闸扩建水闸的工程和湾仔两座水库的维修,短期内无法供水给澳门,于是作出一次罕见的决定——在12月9日实施制水令,方式与2月份一样【62】。这次命令不但是一年内第二次制水,同时也较过去的限水令要早得多。这次限水令一直维持至翌年(1964年)6月13日,水塘的储水量到达12呎(约4米)才宣布解除【63】。
1967年的水荒——动荡下的限水令
在1963年的水荒期间,澳门市政厅和自来水公司除了应对当前缺水的形势,他们亦考虑如何避免日后再出现严重的水荒。
在1963年5月29日,澳门市政厅市政委员会举行会议,讨论如何解决今后的供水问题,委员们认为新口岸水塘的储水量已经不敷应用,提出在澳门增建一座新水塘,其规模与新口岸水塘相约,而地点暂定在南湾的亚马喇圆形地(今亚马喇前地)与西湾网球场之间,在那里修建一道堤基【64】。澳门市政厅把计划通知自来水公司,并就此作讨论。然而,自来水公司却反对兴建新水库,认为工程浩大且费用高昂,他们提出修建一条连接前山水闸的二十四吋口径输水管道,增加从内地的输水量,才是真正有效解决水荒的方法【65】。双方就修建新水塘的事宜作多次商讨,其中一个争议的地方是开支,自来水公司表示工程成本要耗资远超出公司的负担,要求政府支持一半的开支,更直言如果政府强逼建造新水库,自来水公司宁愿放弃供水专营权【66】。
当市政厅和自来水公司为新水一事拉锯之际,自来水公司也一直推动修建前山水闸的输水管工程。由于修建输水管需要珠海县的同意,澳门方面在中华总商会的协助与内地当局谈妥,但仍然不少技术问题需要协调【67】。珠海县政府曾经提议改为修建一条小河道,从前山以上的地区供水到澳门附近,再让自来水公司的管道抽进水厂内,这样能避免淡水渗入盐份或其他杂质【68】。最后,珠海政府和自来水公司采用输水管道的方案,而工程开支则由自来水公司向政府贷款澳门币90万元【69】。随着输水管道落实,澳门市政厅宣布撤销开支巨大的新水塘建筑计划【70】。
在输水管工程动工之前,澳门在1966年10月起出现旱情,水塘的储水量开始锐减【71】。在1967年初,新口岸水塘的储水量不足6尺(约2米),到达危险水平,因此澳门市政厅宣布在1月18日起试行分区制水。有别于过往全市制水,这次制水将把澳门分为两区,以新马路和殷皇子大马路为分界,界线以北包括新口岸、荷兰园、巴素打尔古街、新桥区、台山区与关闸等地,逢双日供水廿四小时(上午九点至晚上九点),界线以南包括西湾、下环街和妈阁等,逢单日供水【72】。政府呼吁居民们尽力节省用水,如分区制水的成效不佳,不排除进一步限水。虽然这次制水令较过往的稍为宽松,但仍然有人因争水而发生流血冲突【73】。在农历新年和复活节期间,自来水公司曾经短暂恢复全日供水,以解居民节庆时的用水之切【74】。在3月尾,西江的洪水南流至澳门,河水盐度大减,自来水公司抽取河水使储水量大增,最终于1967年3月29日解除制水令【75】。
回到输水管的兴建上,工程在1966年底兴建,但因「一二三事件」的关系而一度延后,直到1967年4月动工,希望赶在年底前完成【76】。经过大半年时间,前山输水管在1968年1月25日正式启用,新管道可随时从内地河道汲取淡水,摆脱过往只能等待西江水南流才能抽取内港河水的情况【77】。前山输水管道在1968年启用之后,澳门市甚少再出现长时间制水的情况,尽管偶有供水系统故障导致短暂限水,但长达几个月的闹水荒已经成为澳门的历史了。
氹仔和路环的水荒
在1968年之后,澳门半岛(澳门市)的供水问题基本上解决,再也没有发生长时间水荒,但氹仔和路环地区仍时有发生水荒【78】。大家必须知道,澳门半岛的供水是由澳门市政厅把专营权给予澳门自来水公司经营,而离岛区的供水经营是由海岛市政厅营运。因此,即使澳门半岛在二十世纪中叶迅速进入「自来水时代」,但离岛区仍有不少居民依靠水井或山泉取水【79】。直到1985年,澳门自来水公司与澳葡政府签订新的供水专营合约,离岛区亦被纳入专营范围中,自此澳门半岛、氹仔和路环的供水才逐渐同步发展【80】。

图4 连接中国内地与澳门的原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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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往事
⇨蓄水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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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楼宇供水
⇨水与城巿发展
⇨揭秘亚婆井得名
⇨葡人横琴水足迹
⇨解秘水利——专家回顾澳门水务趣事
⇨百年民生——澳门水电工会口述历史
注释:
1. 〈本澳食水不虞缺乏 五月间抽水制炼〉,载于《华侨报》,1948年3月18日,第3版。
2. 〈天旱不雨食水贮量锐减 市政厅劝吿市民勿浪用水 本月内如再无雨水 可能施行钟点限制〉,载于《华侨报》,1948年3月22日,第3版。
3. 〈四一起实施新办法 自来水公司预防食水缺乏 分浣洗水与食水两种供应〉,载于《华侨报》,1948年3月28日,第2版;〈限制食水办法明日切实执行 如需多量食水可向公司购之〉,载于《华侨报》,1948年3月31日,第3版。
4. 〈大旱降临澳门食水问题严重 港务当局与自来水公司允准 运银坑水接济 商会代商人请求之结果〉,载于《华侨报》,1948年4月4日,第3版;〈侨胞纷函商会请求 转请当局揭封用井 水荒严重非迅速解决不可〉,载于《华侨报》,1948年4月6日,第3版
5. 〈大旱降临澳门食水问题严重 港务当局与自来水公司允准 运银坑水接济 商会代商人请求之结果〉,载于《华侨报》,1948年4月4日,第3版;〈水荒严重!市厅长答应考虑 揭封食井 市厅开会讨论办法 刘柏盈等坚决请求〉,载于《华侨报》,1948年4月8日,第3版;〈市政厅委员商讨结果 揭封街外食井十九处 屋内食井揭封仍待商讨违者便是犯法〉,载于《华侨报》,1948年4月9日,第3版;〈水旱声中话银坑〉,载于《华侨报》,1948年4月15日,第3版。
6. 〈澳门水荒解决 五一照常 供应食水 廿七日起试放三天〉,载于《华侨报》,1948年4月25日,第5版;〈全澳昨日起 照常供给淡水 连日大雨蓄水大增〉,载于《华侨报》,1948年4月27日,第8版;〈水荒已解决 市厅命令 塡封街井 如有擅自揭封 查出后决处罚〉,载于《华侨报》,1948年5月27日,第5版。
7. 李娜与宋华编,《源流:珠海对澳门供水口述史》(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第9页。
8. 〈天气奇旱!自来水公司将发表通知书 劝吿市民勿浪用食水 储水虽多亦应有所戒备〉,载于《华侨报》,1950年3月3日,第5版。
9. 〈昨日上天初降甘霖 制水可望不再加紧 公司方面积极进行泵西江之水〉,载于《华侨报》,1950年3月11日,第5版。
10. 〈今日全澳街喉 开放时间暂未更改 吹南风有助于泵水应用〉,载于《华侨报》,1950年4月1日,第5版;〈泵水化验成功 街喉限制 数日内可望取销[消]〉,载于《华侨报》,1950年4月4日,第5版。
11. 〈全澳明日开始 更改供水办法 屋内喉只供应盐质用水 指定十个水站供给食水 劝吿市民节省用水 通衢大道遍贴启事〉,载于《华侨报》,1950年4月11日,第5版。
12. 〈制水前夕 贮水器具吃香了〉,载于《华侨报》,1950年4月12日,第5版。
13. 〈投机份子 运凉水来澳 公司暂不干涉〉,载于《华侨报》,1950年4月15日,第5版;〈当局暂时特准 运食水来澳 规定在十四号码头发售 制水取消立即恢复禁止〉,载于《华侨报》,1950年4月17日,第5版。
14. 〈本澳二级制水 周内可撤销 泵水工作日趋顺利〉,载于《华侨报》,1950年4月30日,第5版;〈自来水公司明日宣布 取消制水 天气转变大量泵水〉,载于《华侨报》,1950年5月4日,第5版;〈今日起取消制水 食水照常供应 外来水恢复禁止入口〉,载于《华侨报》,1950年5月5日,第5版。
15. 〈月来天气亢旱水塘存量日减 公司拟八项节省办法 呼吁居民勿浪用食水 水塘存量只足供七十天须分一百天用 居民倘不合作节省困难问题便将发生 将来可能将平日用额月减百分之三十〉,载于《华侨报》,1955年1月4日,第3版。
16. 〈天旱雨少水荒日益严重 廿一个平民免费水站 开始实行轮流停供水 每次规定七个站停供食水期间半个月 住宅内水喉如常供应将限制月耗水量〉,载于《华侨报》,1955年1月16日,第3版。
17. 〈限制食水今日起正式实施 各售水站开放六小时 申请装水镖[表]暂行停止 凡新屋宇欲装较水喉须俟制水解除后 两月前装较者不在此限但仍限用水额 免费水站每日开放六时七个站今停开〉,载于《华侨报》,1955年2月1日,第3版。
18. 〈水荒严重下特殊事件频发生 不法者偷启灭火用喉 破坏制水法决予严处 呼吁居民合作发觉爆喉事件速报修理 照顾贫民廿一个免费站取消轮停办法〉,载于《华侨报》,1955年2月12日,第3版。
19. 〈水荒严重下特殊事件频发生 不法者偷启灭火用喉 破坏制水法决予严处 呼吁居民合作发觉爆喉事件速报修理 照顾贫民廿一个免费站取消轮停办法〉,载于《华侨报》,1955年2月12日,第3版;〈售卖淡水开始以后 各售水站轮水排长龙(附按) 担水工人活动不少车工转车水 有以井水居奇出售每担二三毫〉,载于《华侨报》,1955年4月27日,第3版。
20. 〈二期制水快要实现 氹仔地区亦发生水荒 市内食井大部已亁涸 用水超过限额公司决执行处罚 呼吁市民合作冀渡过严重难〉,载于《华侨报》,1955年3月20日,第3版。
21. 〈经旬不雨水量复减 泵取河水目前未开始 售卖淡水有实施可能 目前水塘存水约仅足十天之用 居民应加紧节省以求渡过难关〉,载于《华侨报》,1955年4月18日,第3版。
22. 〈水荒严重多年仅见 水塘存水量不及一尺 今晨起分站发售淡水 今晨八时以后 水喉转供咸水 水上居民食水 岸上水站购取 避免轮水争执 加派稽查巡视(附按) 分十一个站供应每角可购五担 用水多店户领簿记账按月收费〉,载于《华侨报》,1955年4月25日,第3版;〈加强制水渐形紧张 输水者众各站排长龙 市内水井纷自动启用 照目前耗量水塘存水足一月用〉,载于《华侨报》,1955年4月28日,第3版。
23. 〈当局重视居民衞生 调查市内自揭对水井 食用井水易患传染病加紧防范 水源供应畧增淡水售价渐稳定〉,载于《华侨报》,1955年5月5日,第3版。
24. 〈水荒威胁完全解除 淡水供应今凌晨恢复 连日河水转淡前晚起吸取成功 昨电台播放消息市民额手称庆〉,载于《华侨报》,1955年5月12日,第3版。
25. 〈永久解决食水问题 计划修建新口岸水塘 加高堤基补赛漏洞需费二百万 延荷工程师设计年内或可动工〉,载于《华侨报》,1955年6月22日,第3版。
26. 〈新口岸贮水塘工程 第一期修理周内完工 须经过测騐是否可以防止漏水 倘有实效其余工程方继续进行〉,载于《华侨报》,1957年5月16日,第3版;〈修建水塘工程进行中 居民须合作节省用水 近周来或因天寒消耗水量畧减 如能继续下去则可免重施制水〉,载于《华侨报》,1958年1月10日,第3版。
27. 〈抽贮河水初度已成功 今年食水问题已解决 目前河水咸度减随时开泵抽贮 閙水荒问题今后可免再有出现〉,载于《华侨报》,1958年4月9日,第3版。
28. 〈水塘存量少水荒形成 制水情形有可能重演 公司方面向居民呼吁节省用水 有关施行节省办法刻在研究中〉,载于《华侨报》,1958年6月11日,第3版。
29. 〈抽河水困难水塘存量减 定今日开始实施制水 每天供水只限四小时 由上午七时半至十一时半供应 公司呼吁居民合作以渡过难关 非供水时间公司设两水站售水〉,载于《华侨报》,1958年6月12日,第3版。
30. 〈水荒终被挨过 明天全开放 西潦续涨汲水量丰为其主因 亡羊补牢釜底抽薪才是办法 盼望公司此后须作预防措施〉,载于《华侨报》,1958年6月17日,第3版。
31. 〈解决本澳食水来源 进行测勘开凿深水井 地点在绿村附近六和水塘旧址 英专家将抵澳应用机械已搬往 四项解决水荒办法将陆续实施〉,载于《华侨报》,1958年11月20日,第3版。
32. 〈井工程专家抵澳 开凿深水井近已进行动工(附图片) 昨钻第一穴深达九十尺水源未符理想 准备再钻深二百尺泉源丰富即可成功 凿井汲水办法如实现澳食水可望解决〉,载于《华侨报》,1958年11月23日,第3版;〈开凿深井取水办法已濒绝望 建筑竹仙洞水库事在必行 中山当局允协助赶速完成(附按) 预算每年所获水量足供全澳用量有余 避免天旱影响市内被封水井悉行揭封〉,载于《华侨报》,1958年12月6日,第3版;〈钻穴探水源首次失败 现转马交石再事测探 求取深井水源成功希望甚轻微〉,载于《华侨报》,1958年12月9日,第3版。
33. 〈前山水坝近完成阶段 澳食水来源将有问题 伸长水管通过水坝未悉能否实现 沙梨头河面将改观应早另辟港口〉,载于《华侨报》,1958年11月6日,第3版;李娜与宋华编,《源流:珠海对澳门供水口述史》,第22页。
34. 〈银坑竹仙洞筑水库计划 中山县当局允予协助 商会议席上马万祺报吿会商经过〉,载于《华侨报》,1958年12月6日,第3版。
35. 中山县当局最初并不同意修建前山水坝的输水管,因水坝内的储水是用作灌溉附近的大片农地,但因澳门水荒问题严峻而允许修建水管。参见〈在祖国人民的关怀协助下 本澳水源供应今后将不虞缺乏 何贤昨偕代表赴岐与中山县首长再度洽商 双方意见一致决定修筑竹仙洞和银坑水库 在修筑水库期中临时在前山水坝驳水管供应本澳用水〉,载于《华侨报》,1959年1月3日,第3版;〈粤省第一书记陶铸 昨临拱北商谈澳食水 制水问题短期可解决 澳各界代表应邀往谈一切完满 装水管入水坝抽淡水实现期近〉,载于《华侨报》,1959年1月24日,第3版。
36. 〈水源缺乏中限额用水今起实施 各区街喉开放时间再缩短 水公司列出节水八项办法 呼吁市民合作切实节省用水避免虚耗 下月中旬核计用量发觉超额执行处罚〉,载于《华侨报》,1959年1月15日,第3版。
37. 〈公喉缩短供水 争水频起纠纷 连日六七宗闹上警署〉,载于《华侨报》,1959年2月14日,第3版;〈生活迫人,又遭恶势力欺压!担水妇服木虱药自杀(附图片) 服后吐呕呻吟隣居报警送医院救治已无事〉,载于《华侨报》,1959年3月23日,第3版。
38. 〈全澳八千余家用水户 用水超限额数达千家 十五家两度超额已被罚停供水 俟一周期满始派员将水喉驳囘〉,载于《华侨报》,1959年3月6日,第3版。
39. 〈水喉电灯公司应出办法 澳门住户亦应提高警觉 提防假冒 藉抄镖入屋行窃案发生过 一张收条冒收水费亦有人〉,载于《华侨报》,1959年3月28日,第3版;〈恶霸盘据免费街喉勒收钱财 淸晨挑水者多受其害已有人投诉警厅请求取缔 ……驳喉吸西水工程尚待施行居民仍须节省用水……〉,载于《华侨报》,1959年4月9日,第3版。
40. 〈今起解除限额用水 平民免费街喉一律按照平日时间开放〉,载于《华侨报》,1959年6月5日,第3版。
41. 〈由靑洲直达前山水坝内 接驳水管成功 明天开始试抽吸坝内河水 如认为满意即将长期取用〉,载于《华侨报》,1959年8月6日,第3版;〈水塘存量目前极充裕 水坝输水管暂未启用 一切有关工程已完竣随时可抽水〉,载于《华侨报》,1959年8月15日,第3版。
42. 〈竹仙洞水库最近建筑完成 拟赶及国庆节日开始供水 银坑水库定下月兴筑决赶于岁底竣工 本澳食水永远解决目前水价不致增加〉,载于《华侨报》,1959年9月26日,第3版。
43. 〈水塘存水减少 水公司经有解释 因堵塞漏洞不能增水量 竹仙洞山泉随时可供应〉,载于《华侨报》,1960年2月24日,第3版;〈食水难题从兹解决 竹仙洞山泉昨正式输澳 经化騐后证明咸度最低味带淸甜〉,载于《华侨报》,1960年3月9日,第3版。
44. 〈银坑水库工程全部建成 银坑山泉可输竹仙洞 两泉汇合再由前山供应本澳〉,载于《华侨报》,1960年5月10日,第3版。
45. 〈银坑水库工程全部建成 银坑山泉可输竹仙洞 两泉汇合再由前山供应本澳〉,载于《华侨报》,1960年5月10日,第3版。
46. 〈水塘存水达最高纪录 足供应全澳一年食用 银坑水库山泉开始加入输澳〉,载于《华侨报》,1960年8月6日,第3版。
47. 〈自来水用户今年大增 高地住宅区输水缓慢 公司解释输水管负担不来〉,载于《华侨报》,1962年5月23日,第3版。
48. 〈敷设大水管工程完成 改善供水快实现 今后高地用户将不致无水供应〉,载于《华侨报》,1962年9月12日,第3版;〈松山建高压塘 积极敷设水管〉,载于《华侨报》,1970年2月26日,第4版。
49. 〈自来水用户今年大增 高地住宅区输水缓慢 公司解释输水管负担不来〉,载于《华侨报》,1962年5月23日,第3版。
50. 〈自来水公司呈请珠海县政府 增设大水管输水来澳 本澳人口增加每日输来食水不够用〉,载于《华侨报》,1962年10月7日,第3版;〈增加水源改善供应 加设通前山水坝大水管 珠海当局已同意水管运到即安装〉,载于《华侨报》,1962年10月14日,第3版;〈在前山水坝内筑水管 输淡水来澳工程开始 珠海县当局答允农历年底前完成〉,载于《华侨报》,1962年12月31日,第3版。
51. 〈澳水荒可望永远解决 竹仙洞再增设输水管 前山水坝近每日有水大量输至 将来双管齐运用水塘存量必充〉,载于《华侨报》,1963年2月5日,第3版。
52. 〈水塘存水日减 水荒益严重 卫生厅查封不卫生水井〉,载于《华侨报》,1963年2月6日,第3版;〈自来水公司 昨午开紧急会议 研究如何增加水源问题〉,载于《华侨报》,1963年2月24日,第3版。
53. 〈澳水荒可望永远解决 竹仙洞再增设输水管 前山水坝近每日有水大量输至 将来双管齐运用水塘存量必充〉,载于《华侨报》,1963年2月5日,第3版。
54. 〈市政厅公布.本月廿五起 实行制水 办法一如昨日本报所刋载 初次违犯者停水三天再犯完全停供〉,载于《华侨报》,1963年2月24日,第3版。
55. 〈限制用水实施后 争水霸位又出现 水公司派通知书人名地址错误 不少用户诉苦请求改善未获许〉,载于《华侨报》,1963年2月28日,第3版;〈提防歹徒搏乱骗收自来水费 最近已有一宗发现〉,载于《华侨报》,1963年3月3日,第3版。
56. 〈新口岸一菜农用自来水种植 用水逾额已被长期停水 耗水太多之用户应注意节省用水〉,载于《华侨报》,1963年3月26日,第3版。
57. 〈久旱不雨菜田龟裂 菜农争水剑拔弩张 昨晨下雨九小时仅得水一点八公分〉,载于《华侨报》,1963年3月22日,第3版;〈郊区菜农扑水 北角水塘多事端 常因强汲水要延警守护〉,载于《华侨报》,1963年5月26日,第2版;〈新口岸出现水覇 强踞松山脚公井 汲水要收费犯众怒被驱逐〉,载于《华侨报》,1963年6月3日,第4版。
58. 〈氹仔水荒日趋严重 近仅赖四口食井供应 扳山掬取坑水每担售五角〉,载于《华侨报》,1963年5月9日,第4版。
59. 〈本澳水荒获得初步解决 竹仙洞输水管工程完成 昨开始输送山泉来澳供应 食水来源解决公司考虑放宽用水〉,载于《华侨报》,1963年3月12日,第3版。
60. 〈市政厅公布今日起 取消限制用水 此次制水历时五个多月 打破本澳制水长久纪录〉,载于《华侨报》,1963年8月1日,第4版。
61. 〈自来水公司报吿市政厅 水塘存水量达最高峯 敷设大输水管第二期工程在进行中〉,载于《华侨报》,1963年9月12日,第4版;〈水塘存水仅十六尺许 增加水源已急不容缓 装驳水管入前山动工日期未定〉,载于《华侨报》,1963年10月17日,第4版。
62. 〈天旱影响 九日起实行第弍次制水 办法与二月施行者相同〉,载于《华侨报》,1963年12月7日,第4版;〈本月下旬修建工程完竣 竹仙洞水库可恢复输水来澳 前山水坝加建水闸防止海水冲咸河水〉,载于《华侨报》,1963年12月10日,第4版。
63. 〈水塘存量超过十二尺 制水今起解除 半年来水荒威胁今起不复存在 前山水坝大输水管完成今后供水无虞〉,载于《华侨报》,1964年6月13日,第4版。
64. 〈市政委员会通过计划 建筑大水塘 筑一堤坝由铜马像至西湾网球塲 通知自来水公司派员研究〉,载于《华侨报》,1963年5月30日,第4版。
65. 〈自来水公司研究 增设输水管通至前山 抽汲水坝内淡水供澳 建筑大水塘事公司认为难行〉,载于《华侨报》,1963年6月17日,第4版。
66. 〈新水塘图则近经绘妥费用浩大开工未有期 政府负一半费用问题市厅已加攷虑〉,载于《华侨报》,1963年9月9日,第4版;〈自来水公司曾去函市政厅表示 如必要兴建一新水塘 公司惟有放弃专营权 市政厅定下周一开常会讨论此问题〉,载于《华侨报》,1964年8月14日,第4版。
67. 〈市政厅记者招待会中 主委宣布今后水源不虞缺乏 粤省政府照顾食水充分供应 增设大型水管直驳淡水区工程日内即可展开〉,载于《华侨报》,1965年4月30日,第4版。
68. 〈珠海县答允辟一小河 运水至前山供应澳门 双方原则同意计划在粤方研究中〉,载于《华侨报》,1965年5月10日,第4版。
69. 〈水公司向政府贷欵 用为辟水源工程 葡京核准贷与九十万元〉,载于《华侨报》,1966年3月13日,第4版;〈自来水公司筹备进行 敷设大口径长输水管 直达翠薇[微]抽汲淡河水 工程浩大全部需欵约达九十万元〉,载于《华侨报》,1966年8月26日,第4版。
70. 〈前山淡水源源至 辟水塘计划撤销 因需费逾三百万仍难永远解决〉,载于《华侨报》,1968年1月23日,第4版。
71. 〈天气亢旱影响 水塘存水锐减〉,载于《华侨报》,1966年3月26日,第4版。
72. 〈水塘存水跌逾危险线 十八起分区制水 公司呼吁市民合作极力节省用水 现为试办时期划分两区限时供〉,载于《华侨报》,1967年1月15日,第4版。
73. 〈前山水坝内 开始有淡水供应 长输水管工程下月底可完成 制水后因争水打架案第一宗〉,载于《华侨报》,1967年1月29日,第1版。
74. 农历新年的解限是1967年2月8日正午至2月10日正午,复活节的解限期为3月24日至3月27日。参见〈春节放水限制 今起全日供水 一连两天初二午复旧〉,载于《华侨报》,1967年2月8日,第4版;〈今明全日放水 全市水头充足〉,载于《华侨报》,1967年2月9日,第4版;〈天气适合河水淡 水塘存量续增加 复活节期内将全日供水〉,载于《华侨报》,1967年3月31日,第4版。
75. 〈水塘存水已达足量 今日解除制水措施 装设大水管将开始〉,载于《华侨报》,1967年3月29日,第4版。
76. 〈『一二.三』事件如解决 输水管工程即可动工 工程完成供水问题亦可解决〉,载于《华侨报》,1967年1月13日,第4版;〈水管通至翠微 敷设工程加紧〉,载于《华侨报》,1967年4月21日,第4版。
77. 〈珠海羣众大力支持下 通前山水管正式启用 每小时可抽汲内河淡水卅万加仑 水塘存量大增今后水荒永远解除〉,载于《华侨报》,1968年1月25日,第4版。
78. 参见〈旱象持续甘霖不至 氹仔水荒迄未解 取路环水应急治标不能治本 加工赶建水塘一劳可保永逸〉,载于《华侨报》,1970年2月2日,第4版;〈氹仔水荒严重 水塘渐涸居民到处扑水 食水买卖成为新兴行业〉,载于《华侨报》,1982年2月28日,第4版。
79. 〈石排湾水塘启用无期 氹仔为济燃眉急 拨欵新辟储水池 收集雨水山泉以供天旱挹注〉,载于《华侨报》,1970年3月19日,第4版。
80. 〈水公司六月四日与澳府正式签约 新供水合约为期廿五年供水范围扩至氹仔路环 戴伯勤讲年来业绩并解释加价原因〉,载于《华侨报》,1985年5月25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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