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门记忆”网上展览公开征集章程
1. 征集内容
澳门基金会开展的“澳门记忆”文史网为推动“书写澳门文史,阅读澳门故事”,并更好地诠释站内众多展品,特设“网上展览”栏目,透过串连文字、图像、声音和影像数据,构建立体的澳门历史场景,赋予展品崭新的活力。现公开征集网上展览,并设立“专题文章作者及网上展览策展人数据库”,供文史工作者登录,冀与社会各界共建.分享.传承澳门历史文化。
2. 展览要求
2.1 网上展览主题围绕澳门历史文化,内容须具知识性、可读性及文化内涵。
2.2 策展人可按特定或自选主题,梳理文献、组织数据、策划展览。每个网上展览依主题涵盖不少于100项展品,可使用外部数据或“澳门记忆”文史网的数据 (详见5.3说明)。比照实体展览,按内容策划展区,每区设约150至400字的精辟文案,并配搭多媒体数据或信息图表,使读者更直观了解有关主题的内涵。
2.3 有意投稿者,请提交“展览开展方案”,并可参考附件之“网上展览方案框架”,内容可包括︰
理念及意义︰简述举办该展览所设定的主题和目标,展览之重要性,其具有的社会效益或推动澳门历史文化发展的意义。
内容规划︰提供展览简介及章节构思,说明展区划分的设计,简述展品及展示方式。
重点与原创性︰说明展览当中的亮点,如独特的切入点或叙事角度、拟使用的特色文献或外部素材、创新的展示方式等。
可行性及执行力︰策展者的相关经验与专业能力、展览的时间安排、材料整理情况等。
3. 参加办法
有意参与的个人或团体,请填妥“‘澳门记忆’专题文章作者及网上展览策展人数据库登记表格”,电邮至MacauMemory@fm.org.mo,主旨注明“澳门记忆─作者及策展人数据库登录”。投稿请附上“展览开展方案”及相关资料,方案文件名请以“策展人姓名_展览标题方案”命名,如插图或影音档案较大,欢迎透过云端或其他方式协商传送。获采纳的展览开展方案,本会将于收件后4个月内以电邮通知;逾时未获通知即不获采纳。
4. 评审
策展人将经“澳门记忆”编辑委员会进行专业评审,有关展览开展方案将上述2.3项的内容进行评审,通过首阶段评审后将进入策展阶段,本会将提供展览撰稿参考范本,及按方案内容提供涉及之澳门记忆文史网展品(如适用),策展人需按参考范本完成及提交网上最终的展览内容,并由评审委员会按展览实施与规模、内容质量、趣味性及创意、学术意义及社会价值等标准评定项目是否被采纳及其等级。
5. 著作权及策展费
5.1 经编辑委员会采纳的网上展览,按评级支付5,000至25,000澳门元的策展费。
5.2 澳门基金会保留对网上展览采纳、编辑和刊登的权利。经采纳的网上展览,其著作权归澳门基金会所有,本会可在包括但不限于属下网站、相关电子媒体,以及在各种文化推广活动中与大众分享,惟澳门基金会须保证充分尊重本人的署名权。另外,如策展人作任何目的之出版、发表、转载、翻译等须征得澳门基金会同意。
5.3 网上展览中如牵涉到之第三方资料版权,请先取得原作者及作品所有权者之书面同意,所有因此而引致的责任及损失,由策展人承担,本会概不负责。
5.4 由于网上展览组织需要,由澳门基金会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策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放,并须遵守和履行资料保密措施,即使展览组织工作结束后仍须遵守保密义务。
6. 注意事项
6.1 参加者须阅读并同意接受本章程、《“澳门记忆”授权条款》及《“澳门记忆”私隐声明》的内容。
6.2 对于参加者提交的展览,不符合《“澳门记忆”网站使用条款》的数据将不获采纳,同时,若内容涉及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利或其他不法行为,澳门基金会有权不作采纳。
6.3 澳门基金会拥有对本活动章程、所列细则、对展览采纳与否之最终决定权及解释权。
7. 查询
可联络澳门基金会活动处,电话:853-87978500;传真:853-28725688;电邮:MacauMemory@fm.org.mo。
(最后修订日期:2025年7月7日)
